本报讯 (记者 伍 欣) 近期,内蒙古自治区多地出现暴雨、洪涝等灾害,部分地区受灾严重。自治区民政厅指导受灾地区民政部门迅速开展困难群众摸底排查,加强临时救助与受灾人员救助政策的衔接,全面落实各项救助措施。各地保持汛期社会救助服务热线24小时畅通,全力做好汛期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。
包头市民政局第一时间发布公告,公布救助热线电话,同时加强受灾群众特别是低保对象、特困人员、孤儿、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困难群众摸排。目前,全市已摸排受灾群众8.4万人次。受灾严重的土默特右旗为紧急转移安置的4000多名受灾群众采买并发放基本生活物资,切实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。同时,市民政局要求救助管理机构加大街面巡查力度,重点巡查车站、桥梁涵洞等区域,做好临时遇困人员救助工作。
通辽市民政局全面部署汛期困难群众摸排、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工作。截至目前,全市因灾纳入低保39人、纳入低保边缘家庭15人,发放临时救助资金32.16万元。同时,市民政局部署开展民政服务机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,并指导民政服务机构备好防汛物资。
锡林郭勒盟太仆寺旗、正镶白旗、正蓝旗、多伦县等地不同程度受灾,群众生产生活受到影响。截至目前,锡林郭勒盟民政部门共摸排困难群众1.13万余人次,对符合条件的群众及时落实救助政策。为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,民政部门加大临时救助力度,发放临时救助资金10.15万元;加大分散供养特困人员、孤儿、留守老人等群体走访力度,对因灾导致基本生活出现困难的群众,凡符合条件全部纳入救助范围。
巴彦淖尔市的7个县(区、旗)不同程度受灾。市民政局专门下发通知,要求全面摸排困难群众,加大临时救助力度。截至目前,全市按照政策将27名受灾群众纳入低保、将3名受灾群众纳入特困供养范围,发放临时救助资金10.82万元。